不按期申报缴费基数将提高一成
新快报讯(记者 周继坚)200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4月5日开始申报,广州市级统筹行政区域内(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和从化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在5月31日前完成该项工作,申报可采取网上申报、电子软盘申报和纸质清单申报三种方式。
据悉,市社保基金中心还要求参保单位与个人通过网上,或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方式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信息的范围包括单位、个人基本信息、缴费历史信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待遇支付信息等。若在核对的过程中发现信息有误,则立即进行更正。此外,为加快有误信息清理工作的速度,广州将借今年缴费工资申报之机,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把有明显错误的基本信息通知到有关单位。
另外,市社保基金中心还要求各缴费单位如期前往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对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职工,将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条规定,暂按其2006年6月份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其2006年度缴费基数。
为建立起全市参保人员完整有效的个人联系方式,从4月5日起,要求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在职人员新参保业务时,按要求填写新参保人的邮编、常住地址和联系电话。
申报所需材料
进行申报,需要有填录完毕并经职工签名和单位盖章确认的缴费工资申报名册、保证书。此外,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单位,还须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若采用的申报方式是电子软盘申报,则还须再携带填录完毕的电子软盘。
详情可浏览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s://www.gzlss.gov.cn),也可向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说明资料。咨询电话:83560560。此外,单位若在网上申报缴费工资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83554769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