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为了与新《公司法》衔接,财政部要求所有企业自4月1日起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标志着我国立法越来越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分红和估值水平,是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体现。
此前,上市公司一直按原《公司法》的规定,即每年按净利润的5%—10%提取法定公益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如住房等。 但上市公司改制以及住房分配制度改革以后,公益金失去了原有用途,出现了大笔公益金长期挂账的问题。截至本月中旬,上市公司挂账闲置的公益金已达769亿元。若按深沪两市1377家公司平均计算,每家上市公司平均法定公益金达5585万元。
不少上市公司已经提取尚未使用的法定公益金数额相当大。留存法定公益金超过1亿元的公司有135家,其中中国石化留存的法定公益金高达95.58亿元。
专家认为,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业绩,对上市公司和股东均有好处。此次公益金不再提取之后,原先留存的公益金归全体股东所有,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将增加。以G长电为例,其法定公益金共有5.178亿元,折合每股0.0632元,这必然提升公司的内在估值。而按G长电2005年年报推算,不计提公益金,将新增0.02元的每股收益,如果以15倍市盈率估值的话,意味着目前股价将增加0.3元。同时,上市公司的分红水平也将因此提高。按照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留存的公益金转为盈余公积金后,可用作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股本。
特约记者 沈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