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6月开始,天津市陆续在进入市区的所有路口都开始收取一种名为“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费用,被形象地称为“进津费”。这一收费项目在遭到很多车主的反感和部分媒体的曝光后,天津市在2005年7月停止了京津塘高速公路杨村站“进津费”的收取。
除了杨村站,其他路口收取“进津费”就没有停过
日前,记者赶赴天津对“进津费”问题调查时发现,目前除了杨村站停止收取“进津费”外,其他进入天津的路口还在“坚持”收取“进津费”。
3月22日早晨,记者驾车沿京津塘高速公路进入杨村收费站,除了正常交纳高速公路通行费外,并没有交纳任何其他费用。当天上午,记者沿津蓟高速公路进入天津市,到达津蓟高速公路进入天津市区的收费站时,除了应交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外,被收取了20元的所谓“进津费”——“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该通行费的收据上还标注着“一次交费三日有效”等字样。记者从该收费站的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从2003年6月1日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开始收取“进津费”以来,该收费站就一直坚持着两项收费职能:一是收取正常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二是收取常说的“进津费”。这位工作人员说,天津市区有19个这样的收费口在收外地车辆的“进津费”。
为证实这位收费员的说法,记者当天下午13时左右沿京津公路进入天津市区,在大沙河收费站又被收取了20元的“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
天津收“进城费”也是从别的地方学来的
3月22日下午3时左右,在天津市政府的办公大楼里,记者采访了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城建法规处李建华处长。在谈到为什么要收取“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时,李处长表示,这其实是对于收费方式的一种改革,也是天津市的无奈之举。
据李处长介绍,天津市外环线原本有14条贷款修建的路段,分别是14家银行或外资企业贷款修建的。这些道路修好后,天津市和这些企业合作经营和管理,收取的通行费用被用来还贷及道路的保养。但是由于当时这些收费路段上收费站林立,最多时竟然达到40个,造成了外环线的堵车现象严重,经常是车辆还没走多远就要停车交费,既耽误了时间又增加了交通压力,一些车辆被迫绕行收费站,破坏了很多路段的护栏。为了扭转这一局面,天津市派出了考察团到上海和广州“取经”,发现当时这两个城市在收取贷款路段通行费。效仿这两个城市的做法,从2003年6月开始,天津市撤销了外环路上原有的40个收费站,整合为由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的“一揽子收费”,以便集中收费、集中还贷。
京津塘高速杨村出口停收“进津费”只是“暂时缓收”
在谈到为什么京津塘高速路杨村站停止收取“进津费”时,李处长说:“其实杨村站不是停收,只是暂时缓收。因为当初收取该项费用时来自北京方向的车辆反应很大,一位叫李刚的法学博士还专门起诉了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指出天津市的做法违反国务院关于向机动车收费的有关规定。这一诉讼给天津市的触动很大,最后经过市里研究决定,暂时缓收杨村站的‘进津费’,待将来时机成熟的时候再重新开始,至于其他进入天津的19个路口的‘进津费’还都一直在收取,从来没有停止过。”
据李处长介绍,天津市其实除了向外地车辆收取“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外,还向天津市本地的车辆收取该项费用,分别是轿车每月交60元,出租车每季度交365元,大车按吨位收费,在交纳养路费时一并交纳,由养路费征收部门代收。
当记者问到:“天津市到底什么时间可以还完全部贷款,要到哪一年才能停止收取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呢?”,李处长回答说:“具体时间我也不知道。”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拒绝采访,一工作人员表示反对收“进津费”
3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具体负责收取“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了解到记者的采访意图后表示:局里的各级领导都不会接受采访。记者请求其帮助联系宣传部的负责人或负责管理该项费用的规费处领导,均被该工作人员拒绝。
随后记者在天津市市政工程局的一间办公室里采访了该局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第一句话就说:“作为市政工程局的工作人员,我对于收取这项费用无话可说,但是作为天津市一个普通市民、一个私家车的车主,我坚决反对收取这项费用!”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天津市的“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其实不只是外地车辆要交,连天津本地车辆也得交。除了每月必须交纳的110元养路费之外,天津本地的轿车每月还要交纳60元的“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出租车每季度交365元,而天津市内的大车交的还要多。可笑的是,不交这项费用就别想交养路费,因为养路费的收据和“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收据是被连接在一起的。
“这不就是强迫交易吗?天津市市区内根本没有收费路段,那些贷款修建的路段都在外环线,我一个市区内的车辆平日根本不去外环线,更谈不上走那些贷款收费路段了,既然没走那些路凭什么让我交钱?”这名工作人员说。
相关回应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进津费”确有不合理
3月22日下午,记者就“进津费”问题采访了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天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张峻屹。张峻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收取“进津费”确实有些不合理。
张峻屹说,天津市区的一些车辆很多常年不往城外走,确实没有走收费路段,按理说既然没有走收费路段就不应该交费。同样,一些过境的外地车辆如果没有走收费路段,那就也不应该交纳收费路段的过路费,现在收这项费用确实有些问题。就像一些法学专家说的那样,确实有些涉嫌“强迫交易”。他表示将尽快向主管的市领导反映,看看这项费用是否还需要继续收下去。
“要么就彻底停止收取,要么就重新调整收费的方式和政策。不能因为一些诸如堵车、交通压力过大的客观原因而无限地扩大收费范围,向一些不该交费的车辆收取费用。”张峻屹说。
新闻背景
穗津沪“进城费”收费标准
综合来自广州、天津、上海等地的消息,这三个城市的“进城费”分别有不同的收取要求。
2001年,广州开始向外地车辆收取“次票通行费”,按车辆大小分为四类,收费分别为10元、20元、30元和40元不等。
天津从2003年6月1日起,要求凡是进入天津的机动车辆都要交20至60元不等的“进津费”。
上海市要求,外地车辆进入上海市需在道口交费,凭票过境;入境一次,收费一次。通行费凭证必须保存到出境为止,7日内有效。超过7日的,另行交费。
本组撰稿:葛素表 王洪禹
均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专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