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对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编制方法和数据质量提出一些疑义,其中包括人们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感受与公布数据不一致。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负责人3月30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进行了解释。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CPI编制方法是科学的,数据是可靠的。CPI是以居民购买并用于消费的一组代表性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水平的变化情况,来反映居民消费价格变动幅度的统计指标。
就人们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感受与公布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问题而言,主要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少数商品或服务项目价格与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综合平均价格的差异。一般说来,消费者往往喜欢用较小范围的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来与统计局公布的价格指数比较,这样很可能出现差异。1996年到2005年我国的CPI上涨了1.9%,但价格上涨较高的水电燃气价格则上涨了92.9%。
二是地区之间和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异。全国价格指数是反映全国各地区价格总水平的综合平均变化情况,而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对其居住的省、市、县,特别是居住地附近的商品价格变动情况了解和感受多一些,而对其他地区的情况了解少一些。
三是对比基期的差异。目前统计局公布的价格指数有环比指数和同比指数,它们对比的基期是上月和上年同月。一般来说,消费者比较的价格往往是近期的价格,如今天与前几天,今天与两个星期前等等。
四是个人承受力的差异。由于消费者之间在收入和消费水平上存在着差异,也会导致实际感受与价格指数不一致。新闻链接商品房价格为何不能直接纳入居民消费价格统计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负责人解释,不能将商品房价格直接纳入CPI统计中,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出于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CPI的统计口径必须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消费分类相一致,而根据这个分类,商品房购买属于投资范畴,不属于消费行为。二是商品房购买与当期消费不同步,购买支出与当期实际住房消费不对等。事实上,如果真的将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直接纳入CPI的统计范围,由于商品住宅的投资性质,特别是金融投资性质,其决定因素太多(包括市场投机因素),极易引起波动,这必将导致CPI的大幅波动,这对于我们观察宏观经济形势,对于我们根据CPI决定工资和养老金等补贴的变动等都是极其不利的。(a4)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