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本报关于“孟姜女之争”的系列报道,引起了淄博市文化部门的重视,对于“孟姜女哭长城”发生地的确切地点,3月30日,淄博市文化局有关负责人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孟姜女哭长城”的地点位于淄博境内,但应该是在齐国故城(今位于临淄区),而不是齐长城。 淄博市文化局负责人——临淄可能性更大
据淄博市文化局负责人介绍,国家文化部门专家认为“孟姜女哭长城”的发生地是山东省淄博市,于是就让山东省艺术馆的王丕琢副馆长通知淄博市申报“孟姜女哭长城”发生地。因为当时的时间比较紧,淄博市文化局就委托博山区文化局具体负责组织材料,但后来,博山的材料拿到省里、国家进行鉴定的时候,很多专家都不认可。省文化部门就建议让淄博市文化局具体负责组织材料,淄博市文化局就将申报工作承接下来。因此,在申报的时候,就将“孟姜女哭长城”的发生地定在了山东省淄博市。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文化部公示的材料是山东省淄博市,而不是博山区源泉镇北。“我们在申报孟姜女传说、聊斋俚曲、五音戏、蹴鞠四项的时候,报的都是山东省淄博市,其中,仅蹴鞠一项是起源于临淄区,其他三项还没有确定属于哪个区县,而且,国家也尚未对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定论,只是公示完毕而已。”
淄博市文化局这名负责人介绍,有关专家经过论证,认为“孟姜女哭长城”的地点应该是在齐国故城,也就是现在的临淄区,而不是齐长城。根据《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孟姜女的丈夫杞梁葬在临淄城东郎家庄,而临淄境内也有淄河,它就位于杞梁墓地的不远处,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孟姜女不可能到50公里以外的淄川、博山去哭长城,投河自尽。淄川——发现刻有孟姜女史料的石碑
据淄川区文化旅游局负责人介绍,《鲁中晨报》报道的“孟姜女哭长城”发生地一事,在淄川区引起强烈反响,市民纷纷向淄川区文化旅游局提供“孟姜女哭长城”的相关史料。“有个市民反映,在淄川区淄河镇城子村有一个明朝万历年间的石碑,上面刻有‘孟姜女哭长城’的相关记载。”这名负责人认为,淄川区有大量的史料证明“孟姜女哭长城”的地点是在今城子村以东的三泰山、梦泉劈山一带,目前,他们正在翻阅史料和记载,找出能够证明“孟姜女哭长城”的地点位于淄川区的更多证据。博山——正在搜集资料
博山区文化局负责人介绍,当时,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博山区具体负责组织“孟姜女哭长城”的相关资料,但省文化部门的有关领导认为,如果申报地区是淄博市的话,成功的可能性大些,于是经有关部门同意,就将申报地区改成山东省淄博市。“目前,我们正在翻阅大量史料,并到民间搜集证据,尽量找出博山是‘孟姜女哭长城’发生地的更多、更完备的有力证据。”(a5)(记者 张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