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1日电 虽然台湾当局自2002年8月起开放大陆居民在台湾买卖房地产,但由于相关法规限制重重,3年多来申请案件仅12件,其中在台北市、台北县、基隆市各有1件申请案获得许可,1件尚在审核中,其余8件被指条件不符而遭拒绝。
据中通社报道,台湾工商建研会日前举行“吸引国际资金来台投资房地产座谈会”,业界大老炮声隆隆,指台商在大陆置产有50万户,而大陆资金来台置产,3年多来仅有3件过关,批评当局根本没有开放的诚意。
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指出,虽然已有许可办法提供大陆自然人、法人来台置产,不过“许可”的意思就是要经过审查,而申请程序繁琐,光是申请就要花个半年时间、而买家1年最多在台只能住1个月,实在无法让大陆居民有诱因来置产。
另一方面,大陆台商人数已达百万人,在大陆购买房地产者至少40至50万户,两者相较之下,台湾当局的限制相当不合理。
据了解,目前大陆人士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停留期间,自入境翌日起不得逾10日,必要时得申请延期1次,期间不得逾10日;每年总停留期间不得逾1个月。
房地产业指出,由于停留期限的规定,大陆法人机构、机关团体与投资公司才比较有机会来台置产,而投资标的物也会以商用不动产为主,但自然人根本没有诱因来台置产;因此建议未来应采取负面表列,并采取总量管制的方式,并简化来台置产作业程序。
业者以香港为例指出,去年大陆居民赴港逾千万人,带动房产业、租金大涨五成,先前亚洲金融风暴造成的房价暴跌状况已不复见。眼看近几年香港房产呈直线向上走势,台湾房地产业者也盼望能分享这股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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