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31日讯据海南经济报报道:作案时年仅15岁,来自河南的未成年人郭某因结伙参与在酒店轮奸少女,近日被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了解,2005年4月10日晚11许,海口两少女吕某某和李某某应其朋友欧某的邀请,先后到海口市解放西路、海甸岛酒吧一条街等地方和欧某、林某及一个绰号叫“亚威”的男子一起吃宵夜、喝啤酒。 次日凌晨5时许,“亚威”把喝得醉醺醺的吕某某和李某某带到海口市海秀东路某酒店708房间,并打电话叫来郭某、一个绰号为“亚路”(另案处理)的男青年及另一位不知姓名的男青年。在708房间里,“亚路”先要求吕某与其“谈朋友”,吕不同意,“亚路”接着又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同样遭到吕某的拒绝。恼羞成怒的“亚路”便威胁吕某某说如不同意,就要打她、杀她。吕某某因害怕而不敢反抗,“亚路”遂对吕某某实施了强奸。随后,郭某也对吕某实施了强奸。
法院认为,郭某与“亚路”等人违背妇女意志,先后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属轮奸行为。但鉴于郭某自愿认罪,且犯罪时年龄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苏桂除)(来源:海南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