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退车并返还购车款46万余元,法院认为原告所诉缺乏事实依据
本报讯 (记者 吕佳瑜通讯员王悦)因认为自己购买的奥迪A4存在质量缺陷,车主何先生将经销商北京中润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发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车并返还购车款。 昨日上午,丰台法院以没有证据证明奥迪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一审判决驳回何先生的诉讼请求。
原告:新买奥迪故障频发
据何先生的代理人崔女士介绍,2003年12月22日,何先生从中润发公司购得奥迪A41.8Tcvt轿车一辆,20多天后,发现车出了问题。
“刹车时车会猛地往前蹿一下;还有就是加油不走车,有时踩油门车不动,等一会儿再给油就走了。”崔女士表示,事发后,何先生曾向销售商咨询,销售商表示,新车都存在类似问题,磨合后就好了,可问题却始终没有解决。
崔女士说,2004年12月15日,何先生将车开到中润发公司申请索赔,并要求更换滑阀箱。一直到去年10月18日,中润发公司才为其免费更换了滑阀箱。两天后,车辆又出现挡位灯报警问题,经检测确认为变速箱控制单元故障,需更换。但双方在承担更换费用的问题上发生争议。至今,何先生的车挡位故障显示器一直处于报警状态。
何先生于是起诉中润发公司,要求返还车款、车辆购置税及利息46万余元。
被告:车辆已过质量担保期
中润发公司承认在2004年12月15日为何先生办理了更换滑阀箱的索赔手续,去年10月18日予以更换。该公司表示,滑阀箱更换后车辆加油不走车、刹车闯车的故障完全修复。
对于何先生的车随后发生挡位灯报警问题,该公司表示已建议何先生更换电子控制单元,由于已过车辆质量担保期,何先生需自行负担修理费用,被何先生拒绝,导致故障一直未能修复。
中润发公司认为,奥迪A4不存在任何影响正常驾驶的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车。
昨日,法院审理认为,中润发公司要求何先生在超过质量担保期后付费更换变速箱控制单元,符合相关规定。目前挡位灯闪烁问题可通过正常维修予以解除,并不违约。何先生认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缺乏事实依据,驳回其诉讼请求。
昨日上午,因路上堵车来迟的崔女士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将上诉。《新京报》新闻热线:010-63190000、010-96096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