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昨天,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解除对1.0升以下小排量汽车的限制。
具体措施如下:
一、取消二、三环主路最内侧快速道对1.0升排量以下小客车的限制。
二、鉴于长安街作为重大国事、外事活动主要路线的特殊情况,除双向最内侧车道(东三环大北窑至西三环新兴桥7:00-20:00)分时段限制排气量1.0升以下小轿车行驶外,其他车道取消对1.0升以下小排量轿车的限制。
三、长安街及二、三环主路对其他车型的限行措施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