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1日讯 昨天,正韬律师事务所刘日明律师就读者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案例回放:因旧城改造,王先生住的平房要拆除。他的房已建好十多年,但是没有房产证。问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律师点评:依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国家是不予补偿的。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国家给予适当补偿。如果王先生的房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建设,虽然已经用了十多年,也属于违章建筑,国家是不给予补偿的。
案例回放:某养鸡场业主张先生的养鸡场旁有一露天石子场,经常进行爆破施工,其震动和噪声惊扰了鸡群,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影响,特别对鸡场的产蛋影响严重,并且有部分蛋鸡死亡。问石子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律师点评:这是一起噪声污染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污染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张先生如果诉讼,应首先找有关部门对其养鸡场的活、死鸡进行抽样诊断检验,出具证明材料证实是由于石子场长期爆破和噪声造成的后果。
案例回放:王先生5岁的儿子玩耍时见村里的配电房未设防护,就进去玩耍,用手触摸变压器,遭电击。住院做了截肢手术。问谁应对此承担责任?
律师点评:依据《民法通则》有关法律规定,变压器的产权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做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因履行监护责任不当,亦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郑学文 晓娟 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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