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供气协议书已经签了14年了。杨勤摄
本报讯
(记者李钢 实习生刘文亮)14年前与当时的“广州燃气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签订了安装管道煤气的协议,可是经过14年之后,这条煤气管道仍然没有开通。昨天,家住天河区员村的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了这一事情,当年签订协议的刘先生父亲如今已经是90岁的高龄,却还没有盼来这条苦苦期待的煤气管道。
原来,刘先生的父亲早在1992年就申请在家中安装管道煤气,并在当年6月2日,与当时的“广州燃气工程总指挥部办公室”签订了一份煤气安装使用合同,一并交齐了4050元的费用,合同上讲明“燃气指挥部”方面须要在1993年底前开通管道煤气。1993年6月2日,施工方为刘先生开具了正式发票。
刘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张表面泛着黄斑的协议书、一张发票和一张收据。协议的双方是“广州煤气工程总指挥部办公室”和“刘××”(刘先生父亲的名字),协议安装管道煤气的地址是“员村西街××园×巷×号”(刘先生家的地址),落款时间是“1992年6月2日”。其中一张发票费用名称是“煤气管道补偿费”,金额为4050元,开票单位是“广州煤气工程总指挥部办公室计财处”,时间是“1993年6月2日”。收据的费用名称是“测量费”,金额为36元,开据单位是“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时间是“1992年6月2日”。
刘先生申请安装煤气管道的房子位于员村二横路上的员村西街内,是一栋3层高的楼房。“这就是现有的煤气管道。”在楼房的一侧,刘先生指着一根铁管告诉记者。只见水泥地中有一根伸出地面高近半米的铁管,铁管朝上的一头已经被封死。另外还有一根稍细一些的长铁管被固定在楼房的外墙壁上,一头通向室内,另一头裸露在外面。“地下伸上来的铁管里面就有煤气,楼房旁边的这根细的是我们这栋楼自己的管网,把这两个铁管接起来就可以通气了!”刘先生告诉记者:“其实我们楼的管网都已经布好了,就差这一关节没有打通。”
记者拨通了市煤气公司的服务热线,向该公司反映了刘先生的情况。市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由于刘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比较特殊,而且年代相当久远,可能施工单位的名称都已经经过了多次变更,调查起来会比较麻烦,但煤气公司方面会本着服务至上的宗旨,尽快与刘先生取得联系,核实情况,查清当时未开通煤气的缘由。如果情况属实且并无他故的话,公司将尽快为刘先生解决这一问题。(来源:广州日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