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峰实习生张天毅)3月31日,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就《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草案)》(下简称《办法》)征求市民意见。作为《交通安全法》的“沈阳细则”,该《办法》对在沈阳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管得更细,值得市民关注。
燃油助力车不让上马路
燃油助力车到底让不让上马路?《办法》中明确规定,燃油助力车不得在城市道路通行。同样禁止通行的还有:三轮人力车、两轮、独轮手推车、畜力车、与国家规定标准不相符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链轨式机械车辆、三轮及三轮以上电瓶车。
空载出租车不能随便走
《办法》规定,出租车未载客时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但在画有公交车专用道的道路上,未载客出租车应当在与公交车道相邻的左侧车道行驶。其他机动车辆右转弯时,除在距前方右转弯处50米时可以借用公交车和出租车专用道转弯外,不得占用公交车和出租车专用车道。文明停车有讲究
私家车多了,科学、文明停车的讲究车主们也该好好学学。《办法》规定,公交站点、出租车乘降站除以上车辆上下乘员外禁止停车;机动车在停车泊位里停放车头应朝道路方向或按箭头指示停放;在准许临时停车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应按行驶方向停放;在城市道路主干道两侧,应当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架,非机动车应入架停放;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架的道路上,非机动车应按序停放,且不得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被拍照三回不受罚要扣车
闯红灯、超速,这些交通违章行为都难逃电子眼的监视。《办法》中提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向社会公布,供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主查询。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被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3次以上拒不接受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辆,直至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为止。
车牌脏了不擦要挨罚
往车牌上抹黄泥、贴膏药或干脆在晚上把后牌子拆下来,这些都是对付电子眼的怪招儿。今后要是再使这招儿,换来的将是200元罚款。《办法》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违者处2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主擅自安装可拆卸号牌架、自动翻牌器等非法装置或擅自对车牌做技术处理等妨碍交通技术监控的,要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直至恢复原状为止,并处200元罚款。
市民如对《办法》有修改意见,请于2006年4月10日前将意见送(寄)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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