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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梁建中 通讯员 曾小东) 因贪污公款8247万美元,挪用巨额资金1.32亿美元、2.73亿元人民币、2000万港元,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昨日被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余振东
案是中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首个贪污外逃人员被从国外(美国)押解回国的案例。其归国受审,显示我国通过对外司法协作打击外逃贪官取得重大突破。
该案2005年8月16日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在当日的庭审中,余振东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最后陈述阶段当庭表示十分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强调回国受审是自己的选择,希望法院能从宽处理。
根据案情,余振东足以被判处死刑,但根据中美两国及与余振东本人被引渡前签订的一份协议约定如余在国内被起诉,量刑最多为12年(即不超过美国法院判处的刑期)。有法学专家认为,此案显示了中国参与国际司法合作的诚意,将直接影响其他在逃案犯的引渡。 图:2004年4月16日下午,美方将余振东押送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移交给中方。(资料图片)
余振东
大学学历,42岁,广东开平人。1982年,余振东正式进入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历任信贷部副部长和正部长,后来升为副行长、行长。
余振东
案回溯
据法院审理查明,自1992年起,余振东与前任行长许超凡、继任行长许国俊(均另案处理)合谋,利用中国银行联行资金管理上的漏洞,采用各种手段鲸吞国家财产。手段包括占用企业正常还贷资金或假借企业名义直接转款;占用、侵吞巨额联行资金,然后通过指使属下工作人员或地下非法钱庄将侵吞资金汇至三人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等。这些非法款项全部用于炒卖外汇、股票以及赌博、挥霍等个人消费当中。
2001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为了规范行业系统管理,将全国1000多处原来手工填写地网点由电脑中心统一连网为30多个中心。工作人员在核查电脑时发现账目出现4亿多美元的亏空,经过调查,亏空账目的范围缩小到广东开平。至此,中国金融系统特大贪污挪用资金案浮出水面。
听到风声的余振东于2001年10月12日经香港逃往加拿大、美国。随后,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对余振东立案调查。在香港停留期间,余振东通过变卖股票等方式,套取现金,并将余下侵吞、挪用所得的资金转移到美国、加拿大其亲属的账户以及赌场账户中,用于外逃之用。
2001年11月5日,根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中方要求美方就此案向中方提供刑事司法协助。2002年12月19日,余振东因使用欺骗手段获得签证在洛杉矶被捕。美方没收了余振东转往美国的部分赃款。2003年9月,美方将所没收的款项全部返还中方。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监禁和3年监管。
根据中美司法机关先期达成的协议,2004年4月16日下午,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移交给中方。
(紫/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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