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1日讯今后在哈尔滨新区建设多层住宅,其容积率不得超过2.0;建高层住宅,其容积率不得超过4.5;公共建筑容积率不得超过8.0。3月31日正式出台并实施的《哈尔滨市建筑容积率及相关问题管理暂行规定》(下面简称《规定》),对新区、旧城区等建设项目的容积率作了严格限定。
为集约化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和空间资源,建设节约型城市,市城市规划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住宅局联合制定了《哈尔滨市建筑容积率及相关问题管理暂行规定》。
新《规定》有三方面特点:针对城市新城区和旧城区、重点地段和一般地段的容积率分别提出不同的规定,鼓励城市新区高容积率、低密度建设,适当控制旧城区的建筑容积率,科学控制人口密度分布;重点考虑城市景观建设需要,按照城市设计需要合理确定城市重要景观节点建设项目的建筑容积率,打造城市建筑靓点;制定了相应的建筑容积率奖励政策,积极引导开发建设单位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按《规定》,新区建设项目原则上必须成片开发。其中多层住宅容积率不应超过2.0,高层住宅容积率不应超过4.5,公共建筑容积率不应超过8.0。旧城区高层建筑集中区域的建设项目,高层住宅容积率不超过4.2。旧城危棚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多层住宅容积率不超过2.2,高层住宅容积率不超过4.5。旧城区小于2000平方米的用地原则上只允许拆除,鼓励建设公园、绿地、停车场或其它公益设施。
《规定》中,公建或住宅建设项目为城市提供公共空间及公益设施的建设项目可适当增加容积率。
《规定》中还对建设项目的建筑密度和建设项目绿地率作出了规定:一般多层住宅项目的住宅建筑净密度不大于28%,高层住宅项目的住宅建筑净密度不大于20%。城市中心区的公共建筑一般建筑密度不超过40%。旧城区住宅改造项目的绿地率不小于25%,新城区住宅建设项目规划绿地率不小于30%。
名词解释
容积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包括附属建筑物面积,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架空开放的建筑底层等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建筑密度:是指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住宅建筑净密度是指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的比率。
绿地率:是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总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