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离婚,少妇挥刀砍亲夫
□通讯员 濮素晖 金陵晚报记者 洪唯
【金陵晚报报道】
3月25日晚7时许,南京城东某小区的一套住房内,一对男女正像仇人那样怒目相向。争吵间,男子突然一把拽住女子的衣领,将其逼在墙边。 “咚”、“咚”,该男子一个劲地将女子的头向墙上撞。
当女子瘫软在地,该男子仍不解气,又用脚在女子的背上用力踩踏。好不容易挣脱了该男子的追打,气愤难当的女子直冲厨房。当她回来时,手中多了一把菜刀:“如果你再打我,我就……”“你来啊,我还怕你砍我啊!”男子举着手臂向女子挑衅。“啊——”女子激愤之下手起刀落,该男子的右臂肘部顿时血喷一片……
他们并非仇人,而是夫妻,他们的女儿出生仅有3个月……
短暂的甜蜜
“轻度脑震荡,右臂无法自由活动,脸部多处软组织挫伤……”看着医院给自己开出的病历,27岁的王霞怔怔发呆。她告诉记者,丈夫刘康以前不是这样的。2004年年底,王霞与刘康喜结连理,一年后,两人的女儿来到人世。见女儿健康可爱,小两口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中。他们从各自的名字中各取一字,给女儿取名康霞以纪念他们美好的爱情。
刘康告诉记者,其实他本身很喜欢这个女儿,他与妻子的感情也没有原则性问题,但母亲的态度让他……据刘康介绍,在王霞怀孕时,他的父母就明确提出“必须生儿子”,尤其是母亲张凤梅,整天让王霞喝醋,说什么“酸儿辣女”,王霞在怀孕期间的压力可想而知。“如果我生了一个女儿,你不会不要我吧。”紧抓住刘康的双手,这是王霞在分娩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为生儿离婚?
离婚!王霞尚在坐月子,刘康即带回了母亲张凤梅“关于王霞生了女孩的处理决定”。因为只有离婚,刘康才能娶别的女性生儿子。由于女儿尚在哺乳期,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此张凤梅希望儿媳王霞能主动提出离婚。王霞拒绝了这一荒谬的提议。
刘康告诉记者,见王霞不同意离婚,他母亲张凤梅即以收回房子(两人所住房屋系刘康父母所有)相威胁,担心最终自己也没有安身之所,原本也不愿离婚的他动摇了。刘康几次提出离婚,但王霞坚决不同意,积压的矛盾最终在上周五晚爆发,也就是本文开头描述的那一幕。刘康打了王霞,王霞砍了刘康,所幸刘康受伤并不严重。王霞向妇联部门投诉后,妇联工作人员陪同王霞来到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求助。
短暂的和平
刀砍刘康后,王霞独自一人回娘家居住,衣物及其他日用品均留在家中。王霞几次提出回去看看女儿,顺便拿些日用品,但均遭到刘康的拒绝。“我就想看看女儿,也不知道她这几天怎么样了,吃得饱不饱,睡得好不好……”说到这里,王霞的声音哽咽了。
昨天上午,在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王霞与刘康在马群当地社区委员会进行调解。在拿回衣物后,王霞提出由自己带女儿,但刘康坚决不同意,称女儿“姓刘不姓王”,王霞只得作罢。在调解协议中,双方都愿意“首先冷静一段时间,暂时不提离婚,等女儿过了哺乳期再做决定”。
“我也不想这样哎”
在调解现场,记者采访了本起纠纷的关键人物,刘康的母亲张凤梅。“难道我就忍心看到一个家被毁掉吗?”张老人谈起了自己的苦衷。“我总共生了3个儿子,两个夭折,只留下刘康一个,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如今他生了一个女儿,刘家眼看香火难续,我这个当妈的不管,谁来管……”张老人告诉记者,城里人无法体会她的苦衷,在她的老家(苏北农村),如果没有儿子,要一辈子被人耻笑。在根深蒂固的落后思想面前,说服张老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采访的最后,张老人表示,她其实有点对不起王霞,她可以认王霞当“干女儿”,她也会很疼爱孙女,但她与刘康必须离婚。(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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