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科院邹庆国
市委、市政府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了以“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今后哈尔滨市城市发展目标。这是哈尔滨市城市发展历史进程中的一个极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思想,是哈尔滨市城市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的拐点。 意味着城市的价值功能将定位于“以人为本”,人本理念凸显其中。意味着城市未来的发展将以“三个适宜”作为根本指导思想。“三个适宜”城市发展目标的提出标志着哈尔滨市的治市理念有了新的本质上的飞跃。
一、“三个适宜”的理论精髓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自己的本质和核心,将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个适宜”就是要把人民群众作为城市发展的价值主体,把人民群众生活的满不满意,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不幸福,作为城市发展的第一目标,牢固确立人民群众在城市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三个适宜”从本质要求在城市发展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根本,以人为中心,把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和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从另一个角度上讲,“三个适宜”的提出也是现实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落实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城市的发展方向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器物上,更应该体现在城市的最终价值功能上。随着城市的发展,人们对城市的功能诉求不仅仅要求城市能给他带来玉食锦衣等基本的生理需要,还应该有安全、发展、交往、自我实现等等精神需要,体现在对人的终极关怀上。城市的发展也是这样,第一阶段大家都要有房住,满足市民享受城市现代化成果的愿望。但是发展到一定阶段又会产生更高层次需求,比如居住的环境、自我价值的实现等需求。上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一位外籍教授对北京、上海、成都、西安、杭州、武汉等6个城市进行了“幸福度”调查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市民的幸福度并不与城市的GDP同步。其中,上海市民的幸福感满意度倒数第二,而杭州与成都遥遥领先。这其实就是反映了某些城市在经济上单兵突进,而在对于实现公民其他更高、更深层次的精神诉求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哈尔滨审时夺势,不失时机地提出了“三个适宜”作为城市今后发展的方向,顺应了城市发展的历史潮流,表明了哈尔滨市的高瞻远瞩,表明了哈尔滨对以人为本为内核的科学发展观的深刻领会。
二、“三个适宜”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具体应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用全面、联系的观点看世界,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世界,用事物发展的动力在事物内部的观点看世界。“三个适宜”是在新的历史环境条件下提出来的,是在哈尔滨市建设和谐哈尔滨的时代要求下提出来的,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三个适宜”城市发展理念的提出是哈尔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新运用。
“三个适宜”强调城市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强调城市的发展绝不仅仅是高楼大厦的硬件设施建设,更应注重以人为本的城市内涵的修为,切实地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休戚相关的住房、医疗、收入差距、城乡贫困、创业机制等问题。真正地做“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三个适宜”强调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辩证地告诉我们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转变重物轻人、见物不见人的城市发展观,确立以有利于人而不是有损于人为最高标准的增长方式;辩证地告诉我们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才是城市最终的发展方向,切实转变经济增长看GDP、城市建设摊大饼的城市发展模式;辩证地告诉我们人的发展才是城市发展的核心,人才是城市灵魂和主体,城市的功能就是怎样更好地服务人、满足人。
三、“三个适宜”是建设和谐哈尔滨的时代要求
建设和谐哈尔滨,需要很多层面上的“和谐”。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城市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但终极目标就是使绝大多数人达到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其乐融融的良好局面。“三个适宜”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城市的未来发展方向定位于“三个适宜”,把城市的功能定位于更好地满足“人”的需要,使城市与人和谐发展,“和谐”之义彰显其中。“适宜居住”强调的是城市发展与城市生态环境的和谐关系,旨在最大限度地谋求最佳的人居环境。满足人的共性和个性需求,使哈尔滨成为环境宜人、生活舒适、经济繁荣、就业充分、教育发达、文化先进、社会和谐的城市。简单地讲,就是人们愿意居住生活在这里,而且生活质量得到不断提高。“适宜创业”,就是使哈尔滨具备较完备的创业机制,形成一种良好的创业氛围,较低的创业成本,达到对资金、技术、人才等有较强聚集作用的效果,有利于人全面发展的城市。简单地讲,就是具有适宜创业的软硬件环境,发展的限制少、门槛低,使想干事的人能够迈开脚步干起来,施展才华,体现自身价值。“适宜人的全面发展”,是这三个层面中的最高目标,也是“三个适宜”的核心思想。哈尔滨市把“适宜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城市发展目标,体现了哈尔滨市发展价值取向向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根本转变,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以“三个适宜”为指引的城市发展观必将是和谐的发展观。“三个适宜”以适宜居住、创业、人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为城市发展的最终目标。也就是要求哈尔滨市城市的各方面建设要均衡发展,注重对人的终极关怀。要求我们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建立促进扩大就业的有效机制,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线,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哈尔滨”建设。继续大力倡导“开放包容,时尚活力,诚信敬业,和谐奋进”的哈尔滨精神。可见,“三个适宜”是以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取最大福祉为目的的城市发展指导思想,是建设和谐哈尔滨的重要思想武器。
四、“三个适宜”的贯彻实施是知行的有机统一
三个适宜城市发展理念的提出无疑是符合当前城市发展之趋势的,是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只要我们按照这个方向前进,对哈尔滨美好的未来,我们应该是满怀希望的。但当前,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着许多两难。比如,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财政收入的再分配问题,是更加倾向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应更关注困难群体生活水平的改善;企业发展用地日益扩大的需求与农民耕地日益委缩的矛盾。当城市发展到要真正的面对这些悖论式的问题时,城市的发展能否一如继往的坚持“三个适宜”作为城市发展的根本方针?是更加注重城市的表面繁华,还是更加在意民生的幸福指数?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看问题要全面,所以二者都不可偏废,二者应该是有机的统一。科学的城市发展应该是把以人为本的城市理念融入到城市的建设中去,城市的一切发展目标和各项设施的建设都应该是以“三个适宜”为根本目标,城市的发展应该是尊重人、关怀人、体贴人的。因为城市的一切文明成果,归根皆底都是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同时,“三个适宜”更不应该停留在文件上、停留在会议室里、停留在口头上,真正需要的是把这种理念根植于城市的建设当中去,真正需要的是用“三个适宜”去指导我们的城市建设。
哈尔滨的城市建设已经步履昂扬地踏上了新的征程,我们有理由憧憬哈尔滨美好的未来,我们也更有理由相信我们所描绘的所有蓝图都会如期而至。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观能否真正践行到城市的发展实践中去,需要岁月之河的大浪淘沙,需要社会群体的众志成城,更需要职能机构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带着这样的一个梦想,恪守着这样的一个信仰,我们更加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三个适宜”的正确指引下,一个城市所有的光荣与梦想都会在哈尔滨的土地上开花结果,直至成为巨木参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