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日电 截至2005年11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澳门、台湾暂未统计)首轮省、市、县三级志书规划编纂6000余部,已出版5000余部。
这是从全国地方志系统表彰先进会议上传来的消息。 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有关部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修志机构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代表以及各位领导约400人出席了会议。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以来的首次全国性表彰活动。
北京市海淀区党史区志办公室等31个集体和秦海轩等10名同志,分别获得国家人事部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授予的“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及“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个人将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同时,《北京志·文化艺术卷》第二编委会等244个集体和赵庚奇等484名同志,分别获得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单独授予的“全国方志先进集体”及“全国方志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其中21位同志获得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特别嘉奖。
截至2005年11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澳门、台湾暂未统计)首轮省、市、县三级志书规划编纂6000余部,已出版5000余部。其中,省级志书规划2615部,已出2176部,完成83.2%;市级志书规划288部,已出261部,完成90.6%;县级志书规划2506部,已出2371部,完成94.6%。全国省、市、县三级志书总共完成了规划任务的88.8%。与此同时,编辑出版了4万多种部门志、行业志、乡镇志、名山大川志。如此大规模的新编地方志及地情文献,成为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社会科学成果群。有些过去从未修过志的地区,现在有了首部志书,填补了历史的空白,还有十几部少数民族文字(藏文、维文等)的志书问世。
此外,修志工作者还编纂出版了全国80%以上的地方综合年鉴。据统计,2005年,全国方志机构共出版省级年鉴31种、市级208种、县级406种。各地还整理出版了数量可观的旧方志,有些是弥足珍贵的孤本、善本。各地在编纂新方志的过程中,收集和积累了数量巨大的各种地情资料,不仅为新方志的编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其本身就是一座极具价值的地情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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