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咏)昨天,北京奥组委和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主办了以“新闻界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为主题的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座谈会,以纪念《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施行四周年。
参加本次座谈会的新闻媒体包括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和与会的58家新闻媒体代表向全国新闻界发出倡议,呼吁全国新闻界和全体新闻工作者,同社会各界一道,共同营造尊重、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把第29届奥运会办成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为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应有贡献。本报代表也在倡议书上签了名。
全国记协党组副书记赵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李炳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为加强对《条例》等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公众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意识,《条例》施行后,北京奥组委每年4月1日前后联合工商、海关、知识产权等政府主管部门举办纪念活动。通过四年多的宣传和执法活动,激发了公众了解《条例》、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热情。国际奥委会对我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