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从银川市“三大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日前银川市公安局发布了在城市部分快速路提高车速的通告,决定从4月10日起,贺兰山路丽景街至金波路路段,北京路的文昌路至110国道路段,黄河路同心路至文昌路路段,车辆通行时的行车速度由每小时70公里调整为每小时80公里,以限速标志为准。
在这次提高城市部分快速路行车速度工作中,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上路行驶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车道行驶。另外,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保证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