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业主任先生在小区内买了14个车位用于出租,本来供不应求的生意,却因小区实行封闭管理而一落千丈。
近日,任先生把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海沧区法院受理此案。
任先生诉称,他是海沧长欣花园业主,厦门长兴物业管理公司(下称“长兴物业”)是开发商聘请的前期物业管理单位,他2003年6月向开发商购买了两条专用车道旁的16个专用车位,用于出租,鉴于车位自身优点,被物业内外人员争相租用。
任先生说,2005年5月,长兴物业在两条专用车道出入口处设置铁门,实行封闭管理,这一行为导致承租户纷纷退租,和物业几经交涉,无下文。
长兴物业在给任先生的《关于长欣花园为什么实施封闭管理的函》中称,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一是未封闭前外来车辆和人员随意进出,对小区构成安全隐患;二是个别业主把车库租给前排酒家使用,而酒家却在此堆放杂物,业主投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