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为绝症盲童圆梦,两千人模拟天安门升旗”的主角———长春7岁绝症盲女小欣月,在其父亲和医生的护送下,入住北京一家医院并立即进行了手术。小欣月的父亲表示“等欣月完全好了,我一定带孩子去真正的北京天安门看升旗仪式。 ”(4月1日《竞报》《北京娱乐信报》)
小欣月来到真正的北京,说明3月22日,长春市2000多人为小欣月编织爱心“谎言”就彻底露馅了。于是有人担心,当谎言被揭穿之后,爱心的光环就随之褪色,小欣月也许会产生被骗的感觉,可能给孩子带来伤害。我不这样认为。“爱心谎言”被揭穿的是谎言,而不是爱心,如果说,原来的爱心被谎言包着,现在已经裸露出来了。当小欣月知道为了给她“圆梦”,那么多素不相识的人用2000朵真、善、美的小花编织起爱心花环,应该更加感到博大的人性之爱,即使她今天可能不理解,等她长大了,一定会懂的。
一个母亲为了让孩子吃鱼,谎称自己只爱吃鱼头。当孩子终于知道那是谎言后,难道他会觉得自己受到了母亲的伤害吗?爱心谎言体现了全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一定会得到全社会的赞誉,不因谎言暴露而改变。
有人也认为,当初编织爱心谎言,是因为医生断言小欣月如果去北京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现在事实却是乘火车到了北京。因此推测这可能是一次炒作。
炒作好像是个不光彩的词。但是,这里不是这样的。无论是长春的那家报纸炒作,还是那位愿意赞助的公司经理炒作,通过关心帮助普通群众的安危冷暖,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公信力,都是值得赞颂的。
当然,炒作还可能包含另一种目的,就是为唤起全社会关注小欣月的病情,这样的炒作更是高尚的,而结果则是胜利的———不是如此大规模、高成本的炒作,小欣月的病能够引起国内很多著名的医院关注,特别是北京那家医院愿意冒很大的风险把欣月接到北京进行手术,尽最大努力来争取可能存在的一线希望?从客观上说,这就是“炒作学”的胜利。
值得我们思考的倒是,为什么一个很需要救助的孩子,却需要进行大规模、高成本的炒作,才能引起社会关注,得到社会的救助?这不是我问的,而是广州的彭辉林提出的疑问。去年12月27日《南方都市报》登出了一篇《我想救儿子,但我不能卖身》的报道,说的是已失去劳动能力的彭辉林救儿的故事。新闻刊登后,未引起任何关注,无人愿意伸出援手。这使彭辉林很失望,也很不理解,为什么那些用“卖器官”“谁救我母,我就嫁给谁”的噱头求助的能引起人们的关注?
其实,这个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第一,我国政府没有财力和制度保证每一个需要救助的人都得到救助,因此还需要动员全社会的成员,包括医疗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富人和公民中有救助愿望和能力的人伸出援手;第二,需要救助的一方和能够救助的一方还缺乏一个信息沟通的平台,互相不了解,因此,媒体炒作就发挥了信息沟通作用,北京那家医院救助欣月的事就是这样达成的。
但炒作也会带来不公,一些急需救助的人因为没有炒作而失去得到救助的机会。因此,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负起责任。一方面,政府自身要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救助力量的整合,分工协作,加强被救助方同救助方的信息沟通,使得需要救助者得到公平的对待,而不是看炒作程度,“闹夜的孩子多吃奶”。比如由民政、医疗等部门建立“中国救助网”,发布供求信息,优化救助资源的配置和利用。
在一个规范的、公平的救助制度建立之前,“炒作”依然是会存在的,而且也是必需的。
殷国安(江苏干部)
3月31日,“为绝症盲童圆梦,两千人模拟天安门升旗”的主角———长春7岁绝症盲女小欣月,在其父亲和医生的护送下,入住北京一家医院并立即进行了手术。小欣月的父亲表示“等欣月完全好了,我一定带孩子去真正的北京天安门看升旗仪式。”(4月1日《竞报》《北京娱乐信报》)
小欣月来到真正的北京,说明3月22日,长春市2000多人为小欣月编织爱心“谎言”就彻底露馅了。于是有人担心,当谎言被揭穿之后,爱心的光环就随之褪色,小欣月也许会产生被骗的感觉,可能给孩子带来伤害。我不这样认为。“爱心谎言”被揭穿的是谎言,而不是爱心,如果说,原来的爱心被谎言包着,现在已经裸露出来了。当小欣月知道为了给她“圆梦”,那么多素不相识的人用2000朵真、善、美的小花编织起爱心花环,应该更加感到博大的人性之爱,即使她今天可能不理解,等她长大了,一定会懂的。
一个母亲为了让孩子吃鱼,谎称自己只爱吃鱼头。当孩子终于知道那是谎言后,难道他会觉得自己受到了母亲的伤害吗?爱心谎言体现了全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一定会得到全社会的赞誉,不因谎言暴露而改变。
有人也认为,当初编织爱心谎言,是因为医生断言小欣月如果去北京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现在事实却是乘火车到了北京。因此推测这可能是一次炒作。
炒作好像是个不光彩的词。但是,这里不是这样的。无论是长春的那家报纸炒作,还是那位愿意赞助的公司经理炒作,通过关心帮助普通群众的安危冷暖,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公信力,都是值得赞颂的。
当然,炒作还可能包含另一种目的,就是为唤起全社会关注小欣月的病情,这样的炒作更是高尚的,而结果则是胜利的———不是如此大规模、高成本的炒作,小欣月的病能够引起国内很多著名的医院关注,特别是北京那家医院愿意冒很大的风险把欣月接到北京进行手术,尽最大努力来争取可能存在的一线希望?从客观上说,这就是“炒作学”的胜利。
值得我们思考的倒是,为什么一个很需要救助的孩子,却需要进行大规模、高成本的炒作,才能引起社会关注,得到社会的救助?这不是我问的,而是广州的彭辉林提出的疑问。去年12月27日《南方都市报》登出了一篇《我想救儿子,但我不能卖身》的报道,说的是已失去劳动能力的彭辉林救儿的故事。新闻刊登后,未引起任何关注,无人愿意伸出援手。这使彭辉林很失望,也很不理解,为什么那些用“卖器官”“谁救我母,我就嫁给谁”的噱头求助的能引起人们的关注?
其实,这个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第一,我国政府没有财力和制度保证每一个需要救助的人都得到救助,因此还需要动员全社会的成员,包括医疗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富人和公民中有救助愿望和能力的人伸出援手;第二,需要救助的一方和能够救助的一方还缺乏一个信息沟通的平台,互相不了解,因此,媒体炒作就发挥了信息沟通作用,北京那家医院救助欣月的事就是这样达成的。
但炒作也会带来不公,一些急需救助的人因为没有炒作而失去得到救助的机会。因此,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负起责任。一方面,政府自身要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救助力量的整合,分工协作,加强被救助方同救助方的信息沟通,使得需要救助者得到公平的对待,而不是看炒作程度,“闹夜的孩子多吃奶”。比如由民政、医疗等部门建立“中国救助网”,发布供求信息,优化救助资源的配置和利用。
在一个规范的、公平的救助制度建立之前,“炒作”依然是会存在的,而且也是必需的。
殷国安(江苏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