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徐胜祥记者方秀)记者从省农委获悉,自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除刀鲚实行限时捕捞管理外,我省境内长江干流其他捕捞活动都将被禁止。
从2002年开始,我省每年都在辖内长江实施三个月的禁渔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