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2日讯 (通讯员 张绍贤 徐爱兵记者韩云全)4月1日,在蓬莱市东方大酒店内,蓬莱市领导从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手中接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牌匾,标志着蓬莱正式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成为全国第48个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称号的城市。
近年来,蓬莱市不断加强城市环保工作,打造“人居蓬莱”品牌。几年来,先后投入10多亿元,实施“碧水、蓝天、洁净、造绿、宁静”五大工程,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城市环境功能。编辑: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