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煤气公司提醒:类似情况用户请与83962222取得联系,公司将尽快核实及时答复。
本报讯
(记者叶平生通讯员魏东海)昨天,本报报道了家住天河区员村的刘老先生14年前缴纳了管道煤气初装费,但一晃老人已是90岁高龄,却始终没有等来煤气。 报道引起了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与市煤气公司的高度重视。
昨天上午,市煤气公司派人来到现场。据了解,1992年6月2日,家住员村西街百兴园2巷某号的刘老先生,向当时的“广州市燃气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申请并签订煤气安装使用合同,并缴纳了4050元的“煤气管道补偿费”。由于该房是三层私宅,每层按规定收取1350元,三层共收取4050元。当时广州共发展了管道气用户28万户,由于气源不足只有25万户通气点火,尚有3万户用户待气源充足时再通气点火。1994年,广州市将管道煤气工程移交给市煤气公司,公司于1996年进行了气源厂的扩容改造后,逐步解决了遗留户的用气和新用户的发展需求。
记者了解到,在缴纳煤气管道补偿费后,户主将此栋楼房出租,自家则搬离了该楼,联系方式也发生了变更。多年来,刘家一直没有与市煤气公司联系,市煤气公司也无法与其联系,致使该楼一直未通上管道气。直至近期媒体反映初装费问题,刘老先生的儿子向记者反映情况,市煤气公司才通过记者联系上刘家。刘家表示,房子已出租多年,不打算开通管道气。市煤气公司表示尊重用户意愿,按规定办理退户手续。(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