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2日讯 记者 王轶 通讯员 刘超 孙飞
3月27日,莱州市城港路街道朱家村的李某某,因为发短信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被警方行政拘留。他也成为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在烟台市首个被拘留的短信骚扰者。
今年春节前的一天,李某某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吃饭,期间,他的朋友说起附近某村有个姓杨的女人离婚的事情。于是,李某某向朋友要了杨女士的小灵通号码,开始给素不相识的杨女士发短信。刚开始,李某某只是说些爱慕的话语,想要和她聊天建立感情。后来,便开始说一些下流的恶毒话语攻击杨女士,最多的时候一天发了23条短信骚扰杨女士,严重干扰了杨女士的正常生活。3月25日,忍无可忍的杨女士到莱州市公安局城港路派出所报了案。民警根据小灵通上显示的手机号码,很快找到了李某某。经审查,李某某对自己发短信骚扰对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某已受到了警方行政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