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杀妻冤案”阴影尽力补偿亲人
《长沙晚报》供本报专稿3月19日,佘祥林只身来到了湖北省宜昌市。此前,佘祥林已与一位宜昌市民取得了联系,决定租下其位于胜利三路的一套房子。
据佘祥林介绍,自从去年4月1日出狱后,他基本上每天都是和记者们在一起过的。 他说,他本来不想成为什么新闻人物,但是,出了那个事情后(指“杀妻冤案”),就不能够左右自己了,何况,记者们从老远的地方赶来,都是一番好心,“不得不去接受他们的采访啊!”
到宜昌后佘祥林就换了手机号码。“你迁到宜昌是不是为了躲记者?”记者问。佘祥林说:“也不要说得那样严重,不过,我是真的只想做个普通人。”他表示自己要以最快的速度融入到普通市民之中去。
尽力弥补女儿父爱缺失空白佘祥林说,他之所以离开老家湖北省京山县,选择来宜昌定居,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女儿在宜昌读书。
佘祥林觉得自己在监狱那11年正是女儿成长中最为关键的时刻,同时也是最为艰难的时刻:“七岁的孩子,母亲‘死亡’和父亲被抓,她承受了多重的生活和心理上的压力啊!”
一说起女儿,佘祥林就感到难过。他要弥补女儿11年没有父爱的空白,尽最大的努力使女儿能够像其他孩子一样快乐地成长。
今年春节,佘祥林是和父亲、女儿一道在老家过的。住在他花两万多元为父亲盖的新房内本应该是件高兴的事情,不想,佘祥林的“要是妈还在就好了”这样一句话却使得66岁的父亲老泪纵横。
春节过后,佘祥林用10万元在京山县城为弟弟买了一套房子。佘祥林还将母亲的坟作了修整,并立了一块碑。
佘祥林也没忘记去祭奠一下那具就葬在离他母亲不远的无名女尸。当年,正是由于她在距佘祥林老家十多公里的一座水库里出现,使得佘祥林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彻底改变。
“我觉得我不应该再呆在京山了,我必须有属于自己的生活。”
念念不忘恩人张汉贤佘祥林一直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个叫张汉贤的法官心存感激。
1994年10月13日,湖北省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佘祥林犯故意杀人罪,佘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时,佘祥林已是心灰意冷,决定放弃上诉。
就在上诉期限还剩3天的时候,满头华发的张汉贤专程来到关押佘祥林的地方,苦劝佘祥林一定要上诉。
1995年1月10日,佘祥林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久,湖北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
“正是张汉贤这位恩人使我获得了第二次生命,我这一辈子都记得他、感激他。”
佘祥林的意中人就在宜昌?
“你与张在玉还有联系吗?”记者问。
“通了几次电话。互相问个好,商量一些关于女儿的教育问题。同时,她对我为什么不成家特别关心,总在电话里劝我快点找一个。”佘祥林说到前妻时,情绪很平静。
去年12月8日,佘祥林与张在玉办理了正式离婚手续。
谈话间,有人给佘祥林打手机。佘祥林冲对方说了句“我有事”就将电话挂断了。记者听出是女声,立即问:“你刚才打电话时的口气不一般啊,她是你的什么人?”
“一般的朋友。”佘祥林神秘地笑笑。顿了顿,又说:“干脆告诉你好了,我是准备在今年解决婚姻问题的。我马上就是40岁的人了,再不解决以后就更难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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