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曾被安徽桐城市检察院以构成徇私舞弊为由关押80天的民警严寒松,经法院终审宣判无罪后,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日前,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桐城市检察院赔偿严寒松5000余元。
2003年,因为一起摩托车盗窃案件,时任桐城市唐湾镇唐湾派出所副所长的严寒松被以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为由,起诉到法院。
2005年8月30日,严要求桐城市检察院为其恢复名誉、职务,公开登报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等近60万元。
同年12月27日,安庆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认为,桐城市检察院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支付严被实际羁押80天的赔偿金共5106.40元。桐城市检察院应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