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
(记者郝建国)因对村里选举结果不满,澄城县南关村一男子开车故意撞碾该县人大代表、本村村委会主任,造成现场两人昏迷。而就在该男子负案在逃期间,却被安置进了公安队伍。
村主任家门口被追撵撞倒
2004年11月8日晚8时许,澄城县城关镇南关村村主任、县人大代表张建军回到自己家门口时,突然一辆未开车灯的小车朝他冲了过来,张建军一躲没被撞上。 还没等他回过神,这辆车又一次冲了过来。这时,张建军的女婿杨先军到了家门口,见此情景立即扑了上去,结果两人同时被撞倒,当场昏迷。
然而,肇事司机并未就此罢休,又将他们拖行几十米。然后再次倒车,欲从杨先军身上碾过去。此举惊动邻居,司机择路而逃。
故意撞人缘于不满选举结果
“11.8”汽车故意撞人事件发生后,澄城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侦查。根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本村一组青年董博与另一名叫赵建校的男子。二人如此做是因为在2002年12月之前,董博的父亲担任南关村村委会主任。当年换届时,张建军当选,从此结下仇怨。
案发当日下午5时,张建军与董博的父亲在澄城县城某酒店大打出手。
疑犯在逃期间进入公安队伍
2006年3月4日,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赵建校被缉拿归案。3月7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董博也被抓获。但令人吃惊的是,当时董博身穿警服,正在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巡特警大队上班。巡特警大队的领导说:“董博是由渭南市公安局分来大队的正式工作人员。”
董博这个犯罪嫌疑人负案在逃期间是如何进入公安队伍的?
据调查,董博出生于1980年4月5日。1998年12月,董博应征入伍,入伍时的就业安置卡编号为0001567。2001年,董博退伍后回到原籍要求安置。在等待分配期间,2004年11月8日,董博与他人开车故意撞人后逃跑。2005年3月,渭南市公安局发文将董博分配到临渭分局巡特警大队,工人身份,属于编制内工勤人员。3月27日,澄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董博。
疑点重重
“疑犯变公安”究竟有没有政审?
虽然,董博案件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但是,此案依然疑点重重。
疑点一渭南市公安局有没有进行政审?
据了解,进入公安队伍要经过严格的政审。可是,董博开车故意撞人案件在2004年11月已经侦破,董博负案在逃的信息在南关村可以说尽人皆知。从董博作案后到进入公安队伍期间,澄城县公安局一直在抓捕他。如果政审,怎么能漏过如此重要的内容?
董博进公安局时,究竟有没有政审?政审的结果是什么?就此问题,渭南市公安局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
疑点二以“故意伤害”立案是否避重就轻?
受害人张建军的律师孙西晓指出,董博作为成年人,利用汽车作为犯罪工具,故意撞碾受害人,应该明知其行为会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结果,已经具备了“故意杀人(未遂)”的情节,因此当地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立案有避重就轻嫌疑。
另据了解,澄城县检察院在讨论批准逮捕董博时,对董博究竟涉嫌“故意杀人(未遂)”还是“故意伤害”争议很大,但最后还是以“故意伤害”批准逮捕。
疑点三董博如何变成城镇户口?
犯罪嫌疑人董博出生在农村,其父母均为农民。澄城县公安局户籍资料显示,董博一家是在2004年6月19日集体“农转非”的,原因是“征地”。那么,董博在1998年12月入伍时,是怎么变成城镇户口的?他的安置卡是怎么弄来的?
疑点四乡政府负责人因何出具假证明?
在董博应征入伍的材料中,有一份盖有城关镇政府公章的证明,证明书上写道,董博的父亲是城关镇干部。实际上,董博的父亲从来没有当过镇政府的干部,他做过最大的“官”是南关村村委会主任。那么出具假证明的乡政府负责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