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为院里的孤残儿童寻找回归社会最佳方式———家庭收养;对一时不能被社会家庭收养的孤残儿童,本着“政府出资、社会支持、家庭寄养、统一监护”的原则,积极开展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并相继设置了南汇、崇明两个家庭寄养工作站,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实现了孤残儿童养育模式由集中转向分散,由封闭转向开放,由机构养护、以养为主的单一模式向多元养育模式发展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