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青 报道:被保险公司停保,客户竟然一年后才“知情”?近日,市民李小姐遇上这样的“怪事”。让李小姐不能接受的是,为什么买保险时,保险公司代理人不厌其烦地登门造访;等到自己被保险公司停了保,却无人通知?
市民:为什么单方面停保?
李小姐2001年在××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购买了《守护神两全保险》,年缴保费3452元。 投保四年后,李小姐称自己眼部受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保险公司核查发现,李小姐提供的诊疗情况与实情不符,向李小姐作出拒赔决定。收到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函后,李小姐认为自己做法有错,未再与保险公司联系。但是,没想到一年多后,由于代理人没再例行催缴保费,心生疑问的李小姐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中心,这才发现保险公司已经终止其保险合同。“为什么保险公司停保不通知我,就单方面停保?”小姐不理解。
保险公司:已寄送通知
对于李小姐的疑问,该保险公司回复本报,经核查,李小姐提交的索赔资料与客观事实不符,按照《保险法》,“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费”。同时,对于李小姐对停保的“不知情”,保险公司表示,“已按李小姐指定的通讯地址寄送书面通知”。但对这家保险公司的回应,李小姐提出质疑:“保险公司发出停保函,按照正常程序必须向我本人确认。为什么保险公司一直没有人和我联系,知会我一声?”
业内人士:停保应退保费
不仅如此,按照李小姐事后与保险公司查证,她在2004年4月22日提出理赔要求,2004年5月向保险公司缴付下一年保费3452元,2004年6月24日保险公司作出停保决定。对此,李小姐百思不得其解:“保险公司收取下一年保费就意味着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为什么还会停保?保险公司决定停保,为什么不将我最后一期保费退还?”对李小姐的疑问,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平安保险广东分公司有关人士均表示,保险公司在发出停保函后,会再次向被保险人确认;若保险公司一旦收取下一年保费就意味着保单下一年度继续生效,保险公司一般不会作出停保决定;而一旦决定停保,保险公司通常会将刚刚收取的保费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