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显示
:我的孩子在宁乡四中读高一,今年春季开学时,学校收了1950元学费,当时老师说学费包括了代收应缴部分、代收自愿部分及寄宿等费用。前不久,学校又以资料费为名,收取了70多元。可我们从媒体上公布的收费标准来看,学校的收费与相关标准有些出入。 为此我们十分疑惑,但又不敢向学校查询。不知学校的收费是否合理,请记者对此调查。
易女士
附记
:接到反映后,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学生:学校收了资料费
3月30日,记者专程来到宁乡四中调查,一些学生告诉记者,学校对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寄宿生收取的学费均是1950元,而前不久,学校确实收取了一笔资料费。
学费属于预收费性质
宁乡四中负责人称,学校收取的学费均属于预收费性质,由于农村学校须提前开学,而当时相关收费标准尚未出台,所以学校只能采取预收费的形式,向学生预收学费。寄宿生的预收费标准是1950元。其中包括了所有的杂费和住宿费。
记者问既然是预收费,在相关收费标准确定之后,是否与学生进行结算?该负责人称,原则上他们会根据收费标准对预收学费进行结算,但有时因为学费标准与预收费差别不大,只有几元钱的差距。而另一方面,一些困难学生交不起学费,学校每年有相当数目的学费收不上来,学校每年为此减免的学费就有10多万元。针对这一情况,他们有时采取内部平衡的方法,在经学生同意后,将预收学费的结余部分补贴困难学生。
强制还是自愿购买
该负责人称收取资料费,是用于购买相关学习资料,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成绩。“相关资料是否列入了有关部门审定的教学用书表?”对于记者的询问,该负责人说,相关资料虽然没有列入教学用书表,但他们采取的是由学生自愿购买的形式,并没有强制要求学生购买相关资料。而对此说法,学生表示了不同意见,一位学生说,老师已将相关资料纳入了教学的范围,不买资料,有些不现实。
对此,有关部门人员指出,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也不得指定或强行要求学生选择使用教辅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