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潞锦)经过44个月的漫长等待后,作为银广夏民事赔偿案的部分原告,上海股民杨某等两位投资者委托其诉讼代理人、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同银广夏公司及控股股东中联实业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张岩律师达成了和解协议。 上述两股东有望获得15.6926万股银广夏股票,而此前这两位股东的起诉标的合计69.8813万元、诉讼费用1.4482万元。而且,根据银广夏及其控股股东的承诺,如果其他证券民事赔偿案和解比例提高时,这两位股东将获得追加股票。
“这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宋一欣昨天如此表示。根据和解方案,银广夏将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中,对提出民事赔偿的投资者进行每10元起诉标的送2.2股的赔偿方案。上述赔偿方案的抵债率是较低的,离投资者60%-80%的赔偿心理价位相差很远。
宋一欣坦言,这两位投资者接受上述抵债率很低的赔偿方案,是基于四点考虑:1、银广夏的价值也许能在当地政府大力介入下“起死回生”。2、公司股价也许会因重组而剧烈波动。3、股改时解决上市公司民事赔偿也许比股改后更加现实。4、中小投资者与其他当事人法庭外和解也许比不和解更加有利。
由此可见,投资者接受上述赔偿方案,是带有较大的风险博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