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参加失业保险后,一旦我们失业,我们还能够有一点基本的生活保障,心理上的负担就会减轻一点。特别是那些技能不太高的人,更是这样。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能后,再去寻找新的就业岗位。 ”贵阳市某国有企业职工宋某对笔者说。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28.92万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
据了解,为了建立我国新型的失业保险制度,1999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2000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00年6月,我省也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并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措施。国务院和我省失业保险政策的出台,理顺了失业保险统筹管理体制,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了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省还制定出台了《贵州省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办法》,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发挥了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作用。
谈到如何进一步推进我省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工作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明铮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失业保险参保率。要完善失业保险关系的衔接制度,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待遇水平,认真搞好失业保险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衔接,并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尽早使其实现再就业。要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做好我省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工作,促进失业人员早日实现再就业。还要改进失业保险的筹资方式和运营机制,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和有效积累。要健全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登记制度,规范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与此同时,还要探索失业保险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工作,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要建立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和对于突发事件、大规模失业的应对机制,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制度。
作者:李洪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