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乡携亲带友去卖淫
刑庭庭长致信当地“县官”谈“责任”
“崇阳县县委书记同志:我是南京市浦口区法院的刑事法官,我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得知,在我区,有一批崇阳县的卖淫人员,他们有的是夫妻查携,有的是妯娌相帮……”
在电脑前专心致志写信的人,是浦口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胡山。 3月24日,该院开审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背后,谁曾想,竟牵出一个同乡的卖淫帮,作为本案的审判长,胡山陷入沉思中……
皮条客把嫖客打成重伤
2005年11月26日晚9点左右,在浦口区珠江镇彩虹桥附近,喝得醉醺醺的赵晓明(化名)搭上了一名卖淫女,后因嫖资与对方起了纷争。赵晓明找了一帮人闹事,而卖淫女的身后是她的湖北崇阳籍老乡,随即大打出手。混乱中,一名叫做李勇(化名)的男子,抡木棍击中赵晓明的头部,经鉴定为重伤。
法院认为,根据多位目击者的证言及相关调查,他在主观上不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其辩解并不足以采信,依法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同乡卖淫帮浮出水面
经过这次殴斗,一个来自湖北崇阳县、七八十号人的卖淫帮浮出了水面。据查,这帮人都是亲戚同乡,他们之中,有的是丈夫带着妻子,有的是嫂子带着小姑,还有的是妯娌,在珠江镇彩虹桥的市民广场附近,男的拉皮条,女的卖淫,嫖资通常在四五十元。此外,一旦女同乡在卖淫时发生麻烦,男同乡则操起事先藏于附近的木棍等工具,马上武力护场。
庭长感叹“地方有责”
胡庭长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已将近20年,同乡犯罪他办了不少。但是,同乡卖淫,这还是头一次遇上。“你完全想不到,有的小夫妻才20岁出头,刚刚结婚,丈夫就带着妻子出来卖淫,道德伦理何在!国家法纪何在!因此,我要写信给湖北崇阳县的县委书记,教育子民怎样以合法劳动谋生,作为地方官,守土有责!”说话间,胡庭长的眉头紧锁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