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天津市商业银行获悉,该行获选成为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极大发债主题的承销团成员,全面参与银行间债券承销。
据了解,目前,该行债券业务已由最初的国债发展到政策性金融债、一般金融债、商业银行次级债和资产支持证券。 同时,承销业务培育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其中,有些已经成为该行的固定客户,与该行在债券和资金业务上展开了全面合作。现在,该行新投资的债券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一级市场承销获得的,特别是在分析市场向好或有适合投资的品种时,该行除定额的承销量外,还加大债券投标量,及时从一级市场购入债券,获取高额收益。
据介绍,自1998年银行间市场开始建立债券承销团资格制度以来,天津市商业银行是市场上数千家机构中为数不多且连续同时获得上述资格的金融机构之一。据介绍,2001年至2005年,该行分别承销债券累计金额达571.39亿元,其中,承销435.19亿元,分销136.2亿元。2004年以来,该行还分别加入了中行、工行和建行组建的商业银行次级债承销团和建行、国开行组建的资产支持证券承销团。本版撰文记者傅家林
<责任编辑:张焱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