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31日,记者从哈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和《哈尔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于4月1日正式施行,两部法规规范了房地产和建筑企业的不守信行为,设定绿、蓝、黄、红四个信用等级,市民今后可按企业信用等级购房。
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为绿牌、蓝牌、黄牌、红牌四个等级。绿牌企业为信用优秀企业,蓝牌企业为信用良好企业,黄牌企业为信用一般企业,红牌企业为信用较差企业。红牌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将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