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记者从珠海市税务部门获悉,该市税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在企业类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进行评定,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
据介绍,此次开展对珠海市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是对纳税人过往年度纳税信用情况的评价,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采取纳税人自评与税务部门联合核评相结合的办法。纳税人先从税务部门领取评定表自评:从即日起,纳税人可到国、地税的任一办税大厅服务窗口领取《纳税信用等级量化评定表》,或登录珠海税务网站下载表格。
据了解,珠海市A、B、C、D四级纳税人将于4月中旬评出。
据珠海市税务部门介绍,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每两个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本次等级评定活动的考核周期为税款所属期2004年、2005年。至2005年12月31日止,办理税务登记不足两年的,暂不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一律视为B级管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