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一)任命李怡霞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雷生辉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王志伟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任命吴登昌为陕西省副省长; 任命李堂堂为陕西省副省长。免去胡太平的陕西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任命王锐为陕西省公安厅厅长。免去陈有德的陕西省监察厅厅长职务; 任命龚汉江为陕西省监察厅厅长。免去赵英武的陕西省司法厅厅长职务; 任命周铁焕为陕西省司法厅厅长。免去陈存根的陕西省人事厅厅长职务; 任命王绪刚为陕西省人事厅厅长。免去张德新的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职务;任命王登记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免去张力的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冯月菊为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免去李淑琴的陕西省审计厅厅长职务; 任命屈方方为陕西省审计厅厅长。 (三)任命李军毅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苗亚娜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程平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乔小莉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四) 批准任命黄超为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常雁翔为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命勾玉平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命邢志坚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党广锁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贾秀荣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