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通报廉租住房制度实施情况
据新华社4月2日电记者2日从建设部获悉,建设部通报全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其中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
这70个城市包括江苏省的泰州市、宿迁市;福建省的莆田市、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泉州市、龙岩市;海南省的三亚市;安徽省的滁州市、宣城市、亳州市;河南省的开封市、平顶山市、濮阳市、许昌市、洛阳市、商丘市、周口市、鹤壁市、三门峡市、济源市等。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负责人说,各省(区、市)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快推进本地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区)、县,应在年内建立,并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