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3日电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在审案过程中,陆续发现多起少年犯真实年龄与户口登记年龄不符的情况,仅去年一年被判刑的420名少年犯中,就有近20人因重新确定真实年龄而从轻量刑。 海淀法院日前已向三个外省公安机关发出司法建议:要细查少年犯的真实年龄。
据少年法庭法官介绍,虚报年龄的群体大都是外省市经济较为落后地区的农民子女,其中一半以上是为了让孩子打工而夸大年龄。依据《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判处刑罚时应当大幅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些罪名对于年龄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有些少年犯因为害怕父母担心,或者表达能力有限、不太懂法,通常不能及时向司法机关告知自己的真实年龄,甚至把哥哥、同乡朋友的资料谎称是自己的。有时,警方仅仅通过少年犯自己提供的信息和其原籍联系,查到确有此人,就认定了这一信息,这样极易出现虚假信息。因此,法官在和少年犯接触时,就必须极具耐心和责任心,不放过每一个细节,进而发现其真实年龄。
日前,北京海淀法院陆续向三个外省有关公安机关发出司法建议,要求他们就涉嫌犯罪的外地未成年人出具身份证明时,应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做法,必须提交经公安机关加盖公章的户口登记底档材料,并且附上该嫌疑人的照片;而且,对于户籍底档记载是成年,而本人坚持是未成年,并能提供一些亲属、邻居、村委会、计划生育机构等证明力达到最低标准证据的,应先采用上述证据证言;对不能查清身份但有可能是未成年人的,必须采用科技手段加以甄别,如进行骨龄鉴定,对骨龄鉴定后认定的年龄幅度上下误差达1至2年的,应就低处理。(高健、陈雷、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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