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今起严查电动自行车 记者在王府井路口看到———
本报讯 今天起,交管部门开始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同时,对没有上路资格的燃油助力车,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并罚款200元。
上午9时,记者在王府井路口看到,选择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市民还真不少。 记者数了数,10分钟的时间里,一个路口的东向西方向就有14辆电动自行车驶过,其中竟然有10辆车还没有上牌照。
“不好意思,我实在没时间,上牌照的地儿离家和单位都远。”一个骑电动车的市民对民警解释道。
值勤民警说,从今天到4月9日,是宣传教育期,这个期间,没有上牌照的,我们只是提醒,暂不处罚,但是9日以后就开始处罚了。
在记者随民警检查的过程中,还发现很多电动自行车主不是没有上牌,而是上了牌不带牌照。民警拦下一名骑车女子,该女子赶紧说:“我有牌,有牌。”说完赶紧在自行车的后备箱里把车牌找出拿给民警看,并说:“我怕丢,所以没安在车上。”
民警说:“上了牌一定要安在车上,不然会给民警执法带来麻烦。”此外,一些骑车人虽然有牌,但放在家里没带在身上,民警介绍说,这种情况交警也要将电动自行车暂时扣下,如果车主取来牌照,交警发回车辆,并不予罚款。如果提供不了牌照和合法来源手续,交警就有权将车扣留。
从今天开始,交管部门还对燃油助力车进行了处罚,因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燃油助力车不同于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但又不在能够上路范畴内,按照规定,一旦发现燃油助力车上路,将依法扣留,并罚款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