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甘肃省永靖县永靖中学乱收费的情况。这个学校把学生的分数与收费挂钩,对成绩差的学生多收400元管理费。
读罢这则新闻,笔者不禁想起3月21日教育部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相关情况来。 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显示,3年来共查处违规收费案件1.9万件,受到党政处分的有5900多人,其中被撤销职务的校长794人,治理教育乱收费总额达17亿元。
这些数字显示了教育部整治教育乱收费的决心和力度,但同时也从另一面证明,虽然这几年相关职能部门为整治教育乱收费奔走不息,但教育乱收费仍“顽强”地“生存”着。
为什么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呢?我们可以找出许多原因来,比如财政拨款不到位,比如相关规章制度存在漏洞,比如惩治手段不够强硬等。但在笔者看来,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学校手中有收费权,所以它才能挖空心思编造理由向学生家长伸手,所以教育乱收费才会“按下葫芦起来瓢”。
这方面我们已经有了深刻的教训,比如一些学校除了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费用外,还假借收取伙食费、校服费、牛奶费、疫苗费这类“现收现支”费用的机会,把好端端的“一费制”给架空。要是当时在实施“一费制”的同时同步取消学校的收费权,学生所交的任何费用全部由学生家长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统一交到金融部门专户中,情况肯定不会如此。
显然,不取消学校的收费权,教育乱收费就难免会穿着各种花样翻新的“马甲”出现在我们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