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
或因已知天命,余振东在广东省看守所的日子显得心神安定。
“余的选择说明他是一个识时务的人。”其辩护律师告诉记者,与“二许”在大洋彼岸的拒不认罪不同,余的主动投案免除了对他家人的刑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建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余振东在美国因“辩诉交易”获刑144个月,是有积极的法律意义的。1970年因布雷迪案件而接受的“辩诉交易”,其初衷是为了减少检控失败的风险,辩方也有积极性,对轻罪者可放弃指控,对重罪者可降低指控,诉讼成本大为降低。“辩诉交易”的运用,有一个在中国暂时无法实现的背景——美国检控官的自由裁量权非常大。而在大陆法系基本行不通,比如在意大利,“只能交易刑,不能交易罪”。
余的代理律师认为,经历了人生最痛苦的斗争之后,余选择归国,是相当明智的选择,“主要还是因为家人”。“他的父母妻儿已经在海外了,在国内的亲属很少。每次收到家人来信的时候,他常常热泪盈眶。”“上次去看他的时候,他提起了岳母和母亲的病,在报纸上剪下一个煲汤的偏方,让我们帮忙转交……”
羁押期间,余告诉律师,现在他的生活很规律。每天早晨七点起床、八点吃早餐、中午十二点用午餐、午睡到两点半、下午自由活动、晚上还要看半个小时电视。
“我每天午睡半个小时,散步一个小时,晚上睡得很好。”余振东告诉朋友,“身体不能垮、精神不能垮,我很明白。”
对看守所的伙食,余也显得很满意,“美国虽然不花钱,但吃得很差。这边虽然花得多些,但吃得好”。
而让律师印象最深的是,每次的探望余都会列出个书单给他们。本着多年来自学英语的基础,余振东甚至在狱中认了两个徒弟,教他们英文。“我的故事很有特点,从加拿大到美国的经历,如何回国,我准备哪天写下来。”余的律师向其建议,服刑期间,或许可以写一本讨论“中国金融机构漏洞”的警示录。
以余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与刑期相抵),2016年4月15日,可能将是余的出狱之日。
曾被公众称为“金融大盗”余振东,在十余年的囚禁生涯中会忏悔什么,尚不得而知。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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