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璧山县康丽皮鞋厂老板龙某在从事皮鞋生产期间,因不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被璧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万元的罚款。近日,璧山县法院对已注销工商执照的皮鞋厂老板龙某进行了强制执行。
龙某于2004年3月9日经营皮鞋厂以来,一直未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监督所多次到该厂督促整改,龙某始终未按规定执行。 去年12月9日,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龙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然而,龙某对此处罚置若罔闻,既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也未提请行政复议。今年2月22日,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在法院举行的听证会上,龙某以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且皮鞋厂因生意不好已于去年12月26日注销工商执照为由,拒绝缴纳罚款。但法院认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遂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龙某只好如数缴纳了罚款。(特约通讯员王天全通讯员 周家勤)
来源: 华龙网 2006-04-04 0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