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金先生向每日商报维权热线85051890咨询,他跟单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不想做了,但合同还没到期。前几天,他向单位递了辞呈,假如单位不答应,他能不能走人?单位给他交的养老保险金还会继续交吗?
释疑: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的叶水荣老师表示,根据《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及《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的规定,劳动者无条件地享有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员工辞职无需任何理由,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这既是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企业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不能以此为由限制员工辞职。
至于缴纳的养老保险,企业应该为职工缴纳到职工辞职之日为止。如原单位不缴,金先生可以在辞职后六十天内提请劳动合同仲裁。
(实习生付芳琴记者叶根琴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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