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3日讯 (记者文刚特约记者陈世清)“司机一滴酒,亲人满眼泪。”酒后驾车在海口南海大道兆南龙都公寓路段撞死横穿马路女子的肇事司机刘某,警方今天认定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并正式对其宣布刑拘。
当民警让刘某在拘留证上签名时,刘某禁不住双手颤抖起来,并为自己酒后驾车行为悔恨不已。
3月19日晚9时40分,刘某驾驶粤Z79XX号小轿车沿南海大道由西往东行驶。在兆南龙都公寓路段,刘某开车撞上当服务员的19岁女子陈某并致其当场死亡。据刘某称,当晚他与朋友喝醉了酒,开车时感觉身子飘浮、视线模糊,并出现幻觉。事发后警方对刘某进行酒精测试,确认其处于醉酒状态。
警方告诉记者,酒后往往造成人的神志模糊、辨别能力低下和动作迟缓等,驾车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往往还抱着侥幸心理逞能驾车,极易酿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