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葵阳通讯员赵立祥)既没取得注册商标,也没有商标持有人的授权,一家公司竟冒用他人商标。4月3日,记者从沈河工商分局了解到这件事。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接到昆明滇虹药业有限公司的投诉书,该公司在投诉书中称,沈阳市沈河区某化妆品商行销售的“高新康王止效”酮康素洗发剂,包装显著位置标注了该公司的“康王”注册商标,其行为侵犯了该公司持有的“康王”注册商标专用权。 接到投诉后,省工商局将此案交由沈阳市工商局沈河分局查办。经检查发现,在这家商行的库房内堆放着大量的由广州名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康王”产品,专家现场鉴定结论为:该公司并未取得“康王”商标注册证,也没有商标持有人的授权,其行为侵犯了昆明滇虹药业有限公司驰名商标“康王”的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涉嫌商标侵权的“高新康王止效”酮康素洗发剂系列产品合计6万多袋,总价值8万多元。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