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云川 特约记者陈世清)“司机一滴酒,亲人满眼泪。”酒后驾车在海口南海大道兆南龙都公寓路段撞死横穿马路女子的肇事司机刘某,经警方认定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于4月3日被正式刑事拘留。
3月19日晚9时40分,刘某驾驶粤z79XX号小轿车沿南海大道由西往东行驶。 在兆南龙都公寓路段,刘某开车撞上当服务员的19岁女子陈某并致其当场死亡。据刘某称,当晚他与朋友喝醉了酒,开车时感觉身子飘浮、视线模糊并出现幻觉。事发后警方对刘某进行酒精测试,确认其处于醉酒状态。20日,警方对刘某进行治安拘留。
据警方负责人介绍,酒后往往造成人的神志模糊、辨别能力低下和动作迟缓等,可一些驾车人在喝酒后,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往往还抱着侥幸心理逞能驾车,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令其悔恨终生。
警方同时告诫行人,在夜间多种灯光交叉照射的道路环境下,驾驶人很难在瞬间及时看清横穿马路者,如果车速过快,很容易造成撞上行人的交通事故,可一些行人往往误认为夜间在路灯、车灯的照射下,驾驶人一定能看清路人的行人,便不守交通规则随意横穿马路,有可能会酿成意外交通事故。警方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驾车人和行人,谨守《道路交通法》,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