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事件:汽车定损价格不一调查人:实习记者张昊爱车毁容,保险公司定损1500元,修理厂报价2000多元。有车主质疑:汽车定损谁说了算,其中的差价该谁承担?
车主:保险公司、维修厂定损有“差价”
前不久,新手周女士停车时撞上了路边的石墩,汽车保险杠断裂,右前大灯破碎。 她将车开到保险公司定损点定损,定损员认为,保险杠没有全部断,只能赔200元;大灯坏了赔900元,加上各项工费,共赔付1500元。她随后到修理厂,可工人称,更换大灯、保险杠,仅零件就需2000元。周女士认为定损不合理,与定损员发生争执。后经记者协调,保险公司答应赔2000元。
保险公司:多因修理价格起冲突
记者从江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有时保险公司定损的赔偿额不能令车主满意,双方会扯皮。天安保险湖北省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人士介绍,理赔标准主要有两个依据,一是遵从保险的补偿原则,以修为主,二是依据修理厂的价格。冲突往往因修理价格而起。有些零件损坏并不严重,但车主要求更换,这让保险公司没法接受。此外,各家修理厂的维修价格不一致,同样一个零件,4S店和修理厂之间就可能存在差价。
律师: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湖北熠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熊惟蛟认为,根据《保险法》规定:独立自主地定损是保险人的一项权利。定损环节是保险人确定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事实依据,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干涉。虽然定损权是法律赋予保险公司的权利,但被保险人并非只能被动地接受定损。当定损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被保险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专家:可以让独立第三方定损
湖北经济学院保险系教授万楚雄认为,借鉴国外财险公司的成功经验,引进独立第三方是解决此类纠纷的一种途径,可以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将定损权交给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行、公估人在国外已有300余年历史,在马来西亚,95%以上的出险车辆在保险公司理赔前,都是先转到公估行进行定损。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具备资质的公估机构,但对公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和结论,大多数保险公司并不买账。没有相关强制性规定,车辆定损的实际话语权最终还是在保险公司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