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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时没索取发票无法维权,卖主拒赔
新快报记者 张亮 实习生 付常春
“我要早十分钟出门,家可能就被烧没了!”昨日上午9时许,市民曾先生前晚买的摄录机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爆炸,他在农林下路八横路的房子里面的蚊帐、棉被等物被烧,他在灭火中右手被烧伤。该电池卖方称爆炸是因为电池与充电器不匹配,拒绝赔偿。
昨日下午,记者在曾先生的卧室看到满地的电池碎片,被单和蚊帐被烧焦,一张书桌被烧了个黑坑。曾先生的双手中有4根手指头被烧出5个水泡。记者从被炸毁的电池碎片底壳上看到标有2500毫安的电池容量,这是一款日本产的加厚电池。
据曾先生称,因摄录机原配电池年久老化,前晚他到中山六路陶街电子城“名杨数码”店买了一块大容量加厚电池。“当时卖主声称电池如有质量问题包换。我用自己的摄录机试了这块电池能用,没看电池合格证没要发票就交钱走了。”前晚11时,他开始为新电池充电,“刚开始一切正常,充电器指示灯也正常显示。今天上午我准备出门上班时,听到卧室传来爆炸声,电池被炸开了两半,变成两团火球,地上的火苗蹿到一尺高,床边一箱牛奶也被电池内的铁壳射穿。”就在他扑火时,电池发生第二次、第三次爆炸,火球蹦到了床上,被子和蚊帐迅速燃起来。“我用手去拍灭了被子和蚊帐上的火苗。”他刚喘口气,电池第四次爆炸,从床上蹦至旁边的写字台上,写字台烧出一个坑后电迟又蹦到地面,彻底“粉身碎骨”了。
事发后曾先生打电话给卖主,但对方声称该电池是锂电池,在充电时应该用锂电池充电器,若出现电池爆炸肯定是充电器的问题,与他无关,他表示不会赔偿损失。曾先生又向12315投诉,因没有发票等收据消委无法受理。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消费者购买物品时一定要检查商品的合格证并索取发票,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凭发票向消委投诉。他还提醒消费者不要为贪小便宜而购买无法提供合格证、保修卡、发票等保障的商品。(报料人:曾先生奖金:100元)图:刚买的电池在爆炸中成为一堆碎片。张亮/摄
(侯颖/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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